那可不眼熟吗?

    那衣裳,他在那位赖县令的身上见到过,在之前其他几位县令的身上都见过!

    所以,他眼前站着的人,是他们的县太爷?而这位县太爷,竟然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让人将他给抓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大全只觉得脑子里犹如一团浆糊,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会这样呢?怎的县太爷会抓他呢?

    县令没再去看他,此时,也是从他嘴里问不出什么东西来。便将视线落在了跪在面前的张大身上。“免礼,你与这人是何关系?”

    瞧着这位与这狗东西,倒是极为亲近的样子。

    “他是我大舅哥。”张大老实道。

    原来是这种关系。县令颔首,“那你可知他盗窃勒索一事?”

    这合该是两个罪名才是。

    盗窃他人财物,出事之后,又以此要挟勒索。这并不一样。

    “知晓。”张大说着,便将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县令一听,这事情与曲陶之前所说并无区别。就知道这事情确实是这样了。

    再瞧那人的作风。

    真真是只有这么一个人才能做得出来。

    事情也无需再行调查了。

    “郡主,事情始末下官已经知晓,只是这事件也还是需要开堂问审,才能定下罪名。”也就是说便是知晓罪行,那该走的程序,也是必须得走的。不能说直接就在这宣判。

    一者,规矩如此,二者,若是不开堂,其余百姓便不知。不知,便不会引以为戒。往后,还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不知郡主到时候可否到衙门走一趟?”受害者理应是见证罪人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