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马铃薯抢去的是李四剑。

    作为李今夕的贴身护卫,李四剑平日里话极少,只像个沉默的影子一般,安静的跟在后头。

    “你干啥咧?”李今夕有些诧异。

    “试毒。”李四剑从嘴里挤出两个字,随后开始吃手里的马铃薯。

    李今夕半信半疑,虽说新东西没见过怕有毒,确实会让手下人先试一下,但李今夕看着李四剑吃的怪香的样子,总觉得他在假公济私,趁机骗吃骗喝。

    妇人们似乎也觉得先前的行为不太对,于是也一起跟着等,直到李四剑把整个马铃薯吃完,开口问还有吗的时候,众人才开始一块吃了起来。

    “唔...好吃,口感很独特,感觉有点粉糯粉糯的,这东西我一顿能吃五个。”

    “五个哪里够,这么好吃的东西,至少十个才行!”

    “还十个,撑死你得了。哎呀,别抢呀,里边还有...”

    对于新的东西,人们总是好奇兼热情,尤其是在这三城之地,能吃的东西本就少,能有机会吃到如此般独特味道的马铃薯,当然不会再刻意控制食量。

    一顿下来,每个人都吃的肚皮滚圆,一边打嗝一边感叹道,“吃饱的感觉,真好。”

    “是呀,从此以后,我们三城之地的人,终于不用再挨饿了。”

    “郡主大人万岁!”

    “不可妄称万岁,要杀头的,叫千岁...”

    “哦,郡主大人千岁!”

    李今夕站在院子里头,看着闹腾的众人,心中百感交集。

    从有到无是最困难的,如今建立信任的第一步,已经达成,日后三城之地的百姓对自己的颁布的法令,想必是不会再有什么抵触之心。

    两天后,土豆可以丰收的消息传遍了三城。

    为了庆祝大丰收,城内百姓还自发组织了庆典,一排排的百姓站在小平原边上,望着绿油油的土豆苗,唱起了当地的歌谣来。

    歌谣用的是一种奇怪的语言,李今夕听不懂,只能跟着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