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卿溪早上起来,第一件事不是去刷牙洗脸,而是揉着惺忪的睡眼,去看床头柜上摆放的超级蒲公英。

    这是林卿华上周买的,买回来的时候像跟枯草似的,养在水里等他展成球状之后,用家里的过期发胶喷了喷,好让它的毛不会飞走,就和网红款一模一样,可以长久保存啦。

    她这几天对这东西爱不释手,每天早晚都要拿着看一会儿。越看越觉得,怎么就这么神奇呢,这么大的蒲公英!活着真好,多见识见识这些新奇玩意,真好。

    “小溪,快起来了。”她哥在外头敲门,先是轻轻地,然后声音放大了些,“林卿溪,起床吃饭,等会儿要去机场的。”

    她不舍地把蒲公英放回去,小猫儿似的在床上伸了个懒腰,踢踏着拖鞋慢吞吞地去洗漱了。

    哥哥上周忙,餐桌上的花还是上周买的,虽然枯萎的已经挑拣出来扔掉了,但剩下的这些也是不太新鲜,命不久矣了。

    “看腻了都,”林卿溪打着哈欠评价,又假公济私地卖安利,“鲜花又爱枯萎,不如多买几枝超级蒲公英当餐桌花嘛,那个真的越看越喜欢!”

    林卿华把煎蛋从饼铛里盛出来,无情地拒绝:“如果喜欢蒲公英,那你可以去楼上李医生家里逗逗春笋。效果差不多。”

    春笋是李医生家的猫。

    据李医生控诉,这个季节的猫和蒲公英没什么区别,掉毛掉得人头疼不已。她做完两三台口腔手术回家之后还得兢兢业业地用粘毛滚筒处理猫毛,即便如此,床上、衣服上、桌子上,甚至汤碗里,还是会出现猫毛。

    林卿溪很不服气:“喷了发胶的蒲公英才不会飞毛。再买一个吧哥。”

    “边际效用递减,这种炒作出来的新奇东西买一个尝尝鲜就够了。买多了反索然无味了。”这样直接拒绝未免显得他这个做哥哥的太不近人情,于是他补充道,“一会儿去花店,你可以挑点别的。”

    今天刚好是休息日,兄妹俩可以一起去机场接父母,去之前,要先去花店买一束花。

    父亲喜欢花,养花养了十几二十年了,从前在家里小花园养,后来出国了,住独栋别墅,自带大大的庭院,更是广阔天地任他作为了。

    母亲对花虽不热衷,但收花总归是一件快乐的事,尤其当这束花是她久违的儿女奉上的时候。

    接机送花算是他们兄妹俩的“传统艺能”。父母刚出国那年,家里的各种花还勉强苟延残喘着,兄妹俩去接机前就是剪几枝月季,再配上些其他的花草,简单地用牛皮纸包起来。后来,家里无花可剪,就去花店买花。

    林卿华开车,林卿溪坐在副驾驶上,低头捧着手机,津津有味地看幼年大熊猫抢着喝盆盆奶的视频,咯咯地笑。

    “哥,你这往哪儿开啊?”林卿溪看完一个视频,抬头一看惊觉不对劲儿啊。去机场有必要走幸福西路吗?

    林卿华漫不经心地说:“先去买花。”

    “为啥在市里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