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气清。

    江烨正在凉亭里翘着腿吃果子,小厮墨砚则在一旁苦哈哈地念书。

    原来他平时懒怠,一应要学的东西都是由旁人给他诵读完成。

    众人都以为他不学无术,厌文喜武,私下更有那不对盘的讥讽,给他取了个听书公子的诨名,却鲜有人知道,这位才十六岁的小侯爷天赋异禀,自小便有那过目不忘之能。

    即使只听一次,也胜过旁人诵读数十遍。

    只是他的确更喜欢武艺兵书一些,四书五经,八股文章等也就平日里随便听听,又因为厌恶那些喜欢装模作样,卖弄文采的家伙,便故意知也答不知,或者胡乱说个答案来气人。

    这下竟歪打正着,被京中一众纨绔引为知己,甚至因为他武艺高强,花样百出,且天不怕,地不怕的,隐隐都佩服不已,心悦诚服地奉他为头儿。

    时候久了,他倒发觉这些纨绔虽然爱玩爱闹,却比那些酸臭假斯文来得讲义气许多,于是也心甘情愿地跟他们混在一起,成了西京城里有名的一霸。

    前段时间之所以天天不归家,便是被他们打着接风洗尘的旗号到处瞎胡闹去了。

    微风习习,新鲜的李子酸甜可口,再加上另有小厮赵武轻重适宜的捶按肩膀,这日子真是美得江烨细眯起眼睛,甚至连读书声都不怎么放进耳朵里。

    桃蓁蓁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真是纨绔子弟!

    她从前会帮着爹爹打理书塾,因桃夫子的学识好,里面不乏一些富家子弟,因此对这种好恶逸劳,不学无术,每天只会混日子的做派非常熟悉,也厌恶至极。

    只是如今她面对的不再是那些会害怕她爹的学生,而是能随时将她们母女赶走的小侯爷,所以桃蓁蓁再多的不满也只能先收起来。

    她垂下眼,手里攥着厚厚一叠纸张走了过去,还没靠近亭子,那边的主仆三人就同时察觉,纷纷抬眼看过来。

    “她怎么会来?”

    墨砚先开了口,连书也顾不得读了,“少爷,她是不是不想抄书,所以过来求您发个慈悲?”

    “老子我又不是菩萨!”

    江烨将手里的果子丢过去,正好砸中了他的脑袋,那边的赵武却是飞快站起身,“少爷,要不要我将她轰走?”

    “……这倒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