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儿忙地在床榻一方,简单的拉着胖丫,扭头朝着门口那边喊道:“快来帮忙啊,快来!”

    在一群人的努力之下,胖丫终于从那个大窟窿里将胖丫救了出来,好在没事,只是擦伤了皮,这家伙皮厚肉多的并无大碍。

    给胖丫换了间甚好的房间,将胖丫扶着躺下偌大又结实的五米八大床,扯过厚重的被褥缓缓给胖丫盖上,“胖丫很乖,这都不哭。看来胖丫长大了呢,胖丫,你再睡一会儿,等厨房做好饭送过来给你。”

    胖丫含着指头,“嘿嘿”直笑,乖巧的朝着月儿点了点头,看着月儿等人急匆匆的离开了厢房,忽地心里有些悲凉,光线昏暗的屋子里,只剩下她一人,哀声一叹,被褥一掀,没过头顶,直接呼呼大睡了去。

    每天早上,舜华都穿戴整齐,但总是被内心般的恐惧压得迈不出脚步,“但盼君来,又恐君归,心心念念祈盼这那个人,能够如愿而归。”

    “关怀对自己重要的人,是温柔和强大的基石,如若不行,谈何爱?更谈什么白首不分离?”

    舜华听罢,不动声色,也无以言表。勾勒起心中的心心念念完全逃不出爱的雾霭。

    自从那妇人走后,第二日起,若得闲,他便开始教月儿写字画画。

    白日里同乘一骑,游走玩耍,晚上又教书画,那是何等的亲密!月儿却无这个意识,对崇文来说,月儿是个单纯的孩子,既然星璇发话了,他自不会想得太过复杂,简单的从了他,而后只对月儿好,将月儿迎娶进门,更奈何自己府上清净冷淡,如今,倘若有了月儿,怎么想,都是美好的。

    只当一日,月儿对崇文说道自己想学画画,这日崇文便把月儿带到书房内。

    “你在傻笑些什么呢?”

    “啊……没什么,给,你来写。”

    月儿从来没有执过笔。以前舜华读书习字,她倒是看过几分。她努力的回想舜华曾执笔的姿势,发现与舜华真是没法比,无论是姿势、气质,皆不如舜华。

    崇文的手很美,修长有力,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知书达理的感觉。他执笔的姿势很美,手腕灵动,如蝴蝶般在花林处翩跹跳跃。跳跃的其实是月儿的心,她看着崇文微笑地夺过月儿手中的小狼毫,在卷白的宣纸上写下两个字——月儿。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的名字是这样子的。

    “我……你……可以做我的老师吗?”

    “从带你来书房的那一刻,难道你就没认我这个老师?”

    这是他教她的第一堂课,作画也得学写字,不然落款没法写。

    一牵扯到写字,读书更是自然而然的事了。所谓的学画,到最后成了读书、习字,三者兼顾。

    崇文教得很用心,乖乖巧巧的月儿也学得很努力。

    月儿想,她执笔的姿势肯定也很好看。私下里,她是仿照着崇文习书的样子,偷偷练了无数次,才让自己觉得满意。她也有修长的手指、白皙的皮肤,掌心的粗糙在执笔的时候恰恰可以完美地隐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