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什么对?!

    薄厌凉吓得连忙将手收回来,拼命想要忘记刚才触碰到的柔软触感,可人为什么这么奇怪,越是拼命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什么,却越是将那种感觉记忆深刻。

    “走吧,你不是说要给我洗衣服吗?”薄厌凉小朋友本能地转移话题,指着前面不远处的城门口,说,“那里就是稻粱城城门了吧?”

    顾宝莛若是平常,才不会这么轻易就被人转移话题,只是今天有点不同,他顺从的看过去,然后笑道:“对呀,我常来这里的,走吧,我们进去,听说晚上要在城里开宴会,听说还有肉吃。”

    眼见顾小七这位小朋友总算是稍微正常了一点,薄公子暗暗松了口气,结果又被人拉着前进,他稍微挣扎了一下,可又莫名其妙的查觉到捏着自己的手软乎乎的,便不敢动,一切让他联想到‘软’的东西,都让他心惊胆颤,生怕下一秒顾小七又要红着脸问他‘我的手软不软’?

    顾宝莛没办法知道这个男神崽子现在是什么心情,他拉着人家迈着小短腿一起走到城门外,和守门的叔叔们打了招呼后,便径直去往城内右边的巷子中,绕到主城楼旁边的小溪流边儿上。

    城中比平日热闹许多,不少战士回来和家人团聚,三五成群的抱在一起又哭又笑,还有老乡聚会,十几个人坐在马路边儿上谈天说地,间或有运输食物的车子从城外进进出出。

    昨日还站满哨兵,弥漫着药草香气与农妇们轻声笑语的城内,忽然像是活了过来,每一块儿青石板的缝隙中都夹着欣欣向荣的力量。

    顾宝莛喜欢这种感觉,招呼薄小朋友把弄脏的衣服给自己后,就指挥道:“你坐在这里,不要傻站着,我帮你洗衣服,你可以把裤腿挽起来,把脚放进来玩水。”

    薄厌凉冷淡的看了一眼附近戏水的大大小小的‘泥猴儿’们,说:“像他们一样?”

    “对呀,不要不好意思。”

    薄厌凉并非不好意思,如果他想,他可以成为那些孩子当中最有话语权的人,可以带头去干坏事儿,可以做到任何他想要做的事情,可是去玩水有必要吗?去和那些乡野孩子结交,有必要吗?

    没有必要的。

    浪费体力。

    薄厌凉只干脆坐在顾宝莛的身边,一边将裤腿挽起来,把布靴和袜子脱掉放在一旁,然后将两只和同龄人相比略大一点的脚放在清凉的小溪里,一边对蹲下来后开裆裤裂得更加大的顾小七小朋友说:“像这样?”

    顾宝莛两三下帮薄厌凉袖子上的鹅粪清理掉,觉着几乎看不出什么痕迹就拧干放在温暖的太阳底下晒,最后跑回小溪边儿上,抽出一条小帕子垫在地上,自己再坐在小帕子上,同样脱了鞋袜把白花花的脚丫子放进小溪里,双腿来回的晃啊晃,说:“要像这样才对。”

    薄厌凉学着小七的动作,用脚底板拍了拍水,没感觉出什么趣味,但是身边的顾小七却十分享受,双手直接撑在身后,小脑袋仰起,沐浴阳光,快乐便无法阻挡的传给薄厌凉,让他也觉得心情愉悦,好像用脚划水的确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有趣到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还穿着亵衣裤在外面任大家参观,也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像身边这个说话奇奇怪怪的七公子所说的那样,他可以做任何蠢事,因为他还小。

    热闹的街道上,嘈杂的声音渐渐沦为催眠的音符,顾宝莛在暖阳下昏昏欲睡,但本能控制着他不可以随便躺在地上,他可不想弄脏自己的衣裳。

    于是小身体就随便找了个可以依靠的地方慢慢地蹭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