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商场里,女生冷笑着,喝了一声,“抱歉,别说三个月,三分钟我也等不了。好了,今天让你来,就是和你说一声,分手。我男朋友来了,告辞。”

    男声的话,没让女声有一点回心转意。

    郑歌有点好奇的站起身,走到商铺门口。看到一个打扮时尚的女孩,快步走到一个刚刚赶来的青年身前,抱着青年的手臂,准备离开。

    “咦!”

    郑歌轻咦一声,因为那个男的,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对了,上次和江瑶、老姐,去一家西餐厅吃饭,当时江瑶遇到一群熟人。这人他好像在人群中见到过。

    不过不知道名字。

    那群人中,他只知道一个叫林为,和一个叫金乐儿的女孩。

    “哼!这赖皮,到处惹是生非,早晚的捅娄子。”

    江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郑歌身边。

    “哦?”

    郑歌好奇的哦了一声。

    “这人叫陆达,也是我家别墅大院里出来的。他父亲陆霆,早年走歪路子发家的。做事什么的,有点二混子的风格,喜欢斗狠,敢打敢冲。”

    “陆达这家伙,沾染了他父亲的江湖气息,喜欢到处惹事。但有一点,有些欺软怕硬,或者说是有自知之明,从不招惹圈里的人。”

    “总得来说,比能力,这家伙和林为、金乐儿那些人比差远了。按照古话里说,就是纨绔子弟吧,不学无术的纨绔,大学也是花钱买进去了。”

    “这种抢人女朋友的事,发生很多次了。有次都闹到别墅大院里了,好像是女方的男朋友,带着一帮人闹过去的。不过后来被他父亲陆霆,用钱给平了。”

    江瑶小声说道,语气平淡,也没什么不屑蔑视之类的。和那林为一样,虽然是在一个院子长大的,但关系非常一般,跟陌生没啥两样。

    郑歌闻言,笑着摇摇头。

    说实话,这一年多来,富二代他遇到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