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天的时间,走走停停,最终赶到了离青崖最近的一个小镇子。

    当然,拖后腿的自然是莫小公子,若只是卫离一人,早就不知道走多远了。

    莫知客本就是一个富家公子哥,自小就没受过什么苦楚。此番赶路到真像卫离所说的那样,头一天走的狠了,第二天差点没起来,两腿如灌了铅一般酸疼走不动路,还劳卫离背了他一截,又用内力帮他按摩了一下双腿,才能接着赶路。

    而后他们就毅然决然的当了那块本来用作报答的玉佩,用银钱买了一辆马车。

    若按照莫知客那块玉佩的质量,再这样的小镇上自然就叫不上什么价钱,也算是贱卖。但是无法,谁让虎落平阳了呢。

    卫离买了被褥吃食装好水囊,整理好了就重新出发。

    赶马车这种事情也只有落在了卫离头上。瞧着那小公子白生生的双手,卫离都怕麻绳把他的手划破,人间清贵小公子哪里会驾马车。

    虽然卫离也没驾过车,但是总归有功夫傍身,力气比之寻常人都要大,就算架不好,拉总归是能拉的住的。

    索性在这方面她还是挺有天赋了,上路不一会就能平缓行车了。总觉得学会了什么奇奇怪怪的技能。

    莫知客坐在颠簸的车厢里,手指轻点这车窗,“劳烦卫姑娘了,知客惭愧。”

    卫离拉着绳,头戴着遮阳的帽子,被马车激起的烟尘迷得眯起了眼睛,“莫公子见外了,我以为这几日相处下来,我同莫公子已经算得上是朋友了。”

    莫知客有些惊诧,收回手指握拳,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就听见卫离接着说道:“我是个孤儿,还在襁褓的时候就被师父从山林里捡了回去。从小就在山里长大,自小生活里除了师父就只有这把刀,也没有交过朋友,但是我觉得,现在我跟莫公子算得上的朋友了。”

    莫知客笑了,眼中的氤氲化开了些,“嗯,是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就别说那些客气话,我虽然是个姑娘家,但是我自小到大就像个男子一般野着长大,莫公子也千万别拿那些大家小姐一样的眼光看我了。”

    “是知客的错,既然姑娘都说我们是朋友了,那以后便直呼我的名字吧,哪有朋友之间这般客气的。”

    卫离笑:“我不叫你莫公子,你也不用姑娘来姑娘去了,你唤我卫离也行,同我师父一样喊我阿离也可。”

    莫知客低眸浅笑,当的是霁月清风,只可惜无人得以瞧见。“好,阿离。”

    “对了,我看你年级也不大,还不知道你年岁多少呢。”

    “刚十七。”

    卫离惊讶一瞬,调侃说道:“唉?那我正好比你大一岁啊,说来你叫我一身姐姐,我就不要你的报酬也要把你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