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讯问,他们才得知,戒指不是他的,是他从以前的朋友那里买来的。

    因为他要和他的女朋友求婚了,那个叫保罗的人把这枚戒指以一千五百沃尔的价格卖给了他。

    虽然远低于市场价,却能得到一枚很大的萨菲罗斯的钻戒真的太划算了,但他又担心是不是假的,于是在求婚之前,先去专卖店鉴定了一下。

    才有了现在他被抓住录口供的一幕。

    因为那个人也是个惯犯,要找到他的行踪也比较容易,警长雷厉风行,当即把那个叫保罗的人找到了,抓了起来。

    他正在街头干一些不法勾当。

    不说指控他杀人,就是他现在屡教不改也要吃一通大官司。

    他坚称自己是无辜的,戒指是在路上随便捡到的,可安德烈警长带人去他常出没的地方,询问认识他的狐朋狗友们,问他认不认识玛丽。

    不巧的是,其中的一个人认出了玛丽,并指出他和保罗常去酒吧曾经遇到过这个女的,有过一段时间露水情分,后来她攀上了高枝,就不再与他们来往。

    而且保罗有一段时间没有去酒吧了。

    他仍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即使他给不出不在场证明,他也依旧解释自己这样的独身社会混混,当然找不到别人来为自己证明。

    警方到了他住的小公寓楼里进行搜查,经过持之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残存的血迹,迷药,甚至在他从不打扫的家里找到了一根女人的长头发。

    虽然毛囊已经脱落无法鉴定,但他已经百口莫辩了。

    再仔细调查一下他的行踪,找到了他销毁玛丽其他东西的地方。

    其中没有完全烧化的手机上,找到了一枚他的指纹。

    多重证据下,在板上钉钉的情况下,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他和玛丽并没有什么恩怨,露水情分只维持在酒吧,从来没有交换过联系方式。

    只是那一阵子实在缺钱,他被痛苦折磨,就狠下心来去去行凶,本来是想抢劫而已。

    但是因为玛丽醒了吓到了他,他随手拿起棒球棒把她制服。

    可惜下手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