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刀从里没有放虎归山的念头,你要么跟别人不结怨,要么就弄死他,别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是真小人,等一分钟都觉得时间太长。

    最重要,他明白麦克阿瑟不能把他怎么样。

    4000万美金的订单可比一所谓的“西非之王”要来的更为重要。

    别以为名声大,就不会死,只不过,你死的比别人更隐秘而已。

    “老板,我们现在回酒店吗?”

    开车的米斯特看着反光镜中的唐刀问。

    “嗯。”唐刀颔首点头,低下头,忽然眉头一皱,他看到西装上不知道何时溅了几滴血,看起来很刺眼,脱掉西装,打开窗户,就直接丢了出去!

    外面行走的阿斯马拉行人看着从里头丢出来的西装,全都一愣,但紧接着就是冲上去哄抢。

    坐在副驾驶的小天使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有钱人所不在意的,也许是穷人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东西。

    钱,才是主流!

    麦克阿瑟听到下属的汇报时,他正在看书,古希腊作家阿里斯托芬的小说《阿卡奈人》,这是一本反战小说,听起来满是粉刺,一名注定要走上暴力抗争的军事家竟然看这种小说?

    这和唐刀用《战争与和平》来垫桌角有什么区别?

    果然,政客和商人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你是说,劳埃德被尼古拉斯给杀了?”麦克阿瑟眉头一挑,把书给合上,双手交叉,放在股部上,仰着头看着弗朗西斯哥。

    后者头皮发麻…

    “是,是的!”

    “你过来。”

    麦克阿瑟突然笑了,突然伸出手勾了勾手指。

    弗朗西斯哥往前挪了几步,但对方继续示意他走过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就看到前者忽然站起来,拉住他的衣领,压在桌子上,操起烟灰缸,朝着他脑袋上砸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