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灵顿侯爵转过脸来,看着自己麾下的这支精锐之师:旗帜鲜明,队伍整齐,红衣笔挺,刺刀雪亮。步兵精神抖擞,骑兵跃跃欲试——这才是真正的军队,而对面那些不过是些暴民。侯爵意气风发地骑马从兵团整齐的队列前驶过:

    “勇敢的战士们,我毫不怀疑你们的勇气,也不怀疑你们必将取得胜利。虽然你们或多或少都带有着这样那样的污点,但是,显然这完全无损于你们的勇气——你们的前辈曾经追随始皇帝东征西讨,你们征服了凡人,而始皇帝却征服了魔鬼。他同魔鬼搏斗,把魔鬼打翻在地,反缚双手,让它在众天使面前受辱。

    但是,我何必要追述往事呢?在我们的时代,你们不是在荷鲁斯同欧克蛮人打过仗吗?欧克蛮人不是怯于战斗而仓皇溃逃了吗?你们不是杀死了欧克蛮人的战争老大,然后作为获胜的自然结果,满载着荣誉和战利品凯旋了吗?

    啊!我们的前辈曾上百次地击败过艾梅拉的叛逆。如果任何一个艾梅拉人能站出来证明,始皇帝的王师自立国以来有过败绩,我就认输撤退。

    我的勇士们啊!一个屡战屡败、对军事一无所知,连排枪的射术都没掌握的的民族,竟在你们面前陈兵列阵,这不是奇耻大辱吗?

    僭越王位的卡桑德拉女公爵竟敢带着姘头在你们面前抛头露面,这岂不叫人羞愧吗?对面的阵势里充斥着诸如精灵和翼人之类的恶魔族裔,而艾梅拉人居然公然与之为伍,这岂不叫人愤慨吗?那些胆敢违逆圣上谕旨的人竟然还活着,这岂不令人诧异吗?·····”

    “杀!杀!······”受到了侯爵演说的鼓舞——当然也不能排除是刚喝下肚的威士忌的作用——士兵们举起帽子,高声喊道。

    侯爵举起战刀高声号召:“我的勇士们,高举战旗,勇往直前吧!愿你们的荣耀之光,犹如闪电照亮四方!愿你们的进攻呐喊,犹如雷鸣东西回荡!为我高贵的死伤战士复仇吧!”

    “胜利!胜利!胜利!·····”士兵们齐声叫喊,声音在两道山棱之间回荡起来,“胜利!····胜利!····利!····”

    “哼哼,这帮孙子也就能在嗓子上和我们比个高下了。”蒋玉成不屑的自言自语,“可惜军队不是合唱团,声大也没用!”尽管如此,他却突然提高了自己的音量:“——艾梅拉的士兵们!!”

    “万岁!”一阵嘈杂的欢呼。

    这些士兵——这些今天上午刚刚赶到的,共和军其他旗队的士兵,在蒋玉成的安排中完全就是吸引敌人进攻的饵料——真正的歼敌任务,是由警卫旗队承担的,那才是决定会战胜利的关键。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这些志愿加入的乌合之众在数量上还是革命武装力量的主体。尽管未必排的上用场,蒋玉成还是决定要在开战之前鼓励他们一下他们的士气:

    “共和军的战友们!我就是蒋玉成,来自遥远的东方大国天朝的骑士。我不是本地人,所以如果我说错了什么,请你们立即指正我!我在我遥远的故乡听说,艾梅拉是一片欢乐的土地,在那里,贵族谦卑而虚心,市民却自尊而骄傲,就算是所谓恶魔族裔,他们也并不排斥,因为他们是平等而有尊严的艾梅拉人——我说的有错吗?”

    “没错!”共和军齐声回答。

    “我还听说,艾梅拉是一片富足的土地,在哪里,航船满载着丰足的货物进进出出,给商人们带来财富,给人民带来幸福。那里的市集上,无论多么珍稀的货物都能找到买家,人人各得所需——我说的有错吗?”

    “没错!”共和军骄傲地齐声回答。

    “我也听说,艾梅拉是一片希望的土地,在那里,人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他肯付出努力,穷光蛋能够成为百万富翁,学徒工能够当上工厂场主,小贩能够成为富商巨贾——我说的有错吗?”

    “没错!”共和军扯着嗓子叫嚷。

    “可是据我所知,自从对面这帮家伙来到艾梅拉的土地上,事情就变了样。宗教裁判所篡用始皇帝的名义,到处烧杀异端;帝国军的驻兵们,到处抢劫**,干下了无数伤天害理的勾当,搅得城镇和乡村鸡犬不宁。

    那些抱残守缺,跟不上历史潮流的,原本已经变成了落水狗的领主们,突然又神气了起来。他们仰仗着帝国主子的威势,到处横征暴敛,鱼肉乡里。要是谁敢抱怨一个字,立即就会有狗腿子把他抓起来——我说的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