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大明安国候,你们身后的士兵,都是来自大明的勇士。”刘鸿渐站在高台上大声道。

    “大明与建虏在交战,这个你们应当知道,多余的话本候就不说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有两个选择。

    第一,杀死一个鞑子给你自由。

    第二,加入我们成为盟军,然后杀死更多的鞑子。

    加入盟军后,杀死第一个鞑子,你将得到十两银子的赏银,而后每杀一个得一两。

    杀死十个鞑子后,升为盟军小旗官,二十个,升为总旗,五十个升为百户……

    闹事者直接格杀!现在开始吧!”刘鸿渐说完,一个亲卫扔在地上一把战刀,常钰马上指示这汉民做出选择。

    刘鸿渐的想法很简单,不想加入军队,那么你可以选择杀一个鞑子,只要你动了手,起码能证明你的立场。

    然后,你都杀了鞑子了,鞑子兵断然不会放过你,那么你以后如何活下去?是逃离这里?还是怎么着,就不关我事了。

    要么跟我一起杀鞑子,证明你是心向大明的,要么你便自生自灭,反正不能留着给建虏做帮凶。

    当然,第三种选择刘鸿渐没说,如若这两个都不选,那么便去死吧!

    他的这次行动根本没想过夺取城池,因为压根没有那么多兵力。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破坏,尽可能的破坏一切,破坏掉建虏的统治根基,让建虏不得不回防敌后,从而影响大局。

    大明需要时间,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一点。

    看这天色今日估计就要在这城中过夜,距离金州城最近并且可以称之为城的,只有西南方的复州城,距此六十里。

    但李牧说,这复州城的守军基本与金州差不多,如若连夜进军拿下这城想来也不是难事,如果明日再去,复州城就有可能有了防备。

    深思熟虑后,刘鸿渐还是决定暂且修整,士兵们在船上经历两日颠簸,身体都已经十分疲惫。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筛选,在天色已暗时终于甄别完毕,除却老弱妇孺,有一千二百多个青壮愿意加入盟军。

    剩下的皆是咬着牙砍了一个鞑子后离去,还有一部分直接被吓的崩溃,被祖仇清等人送去见了阎王。

    当夜,刘鸿渐宰杀了金州城内所有的家畜,加上新加入的一千二百盟军,根本吃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