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澈水润的眼神,又总自带着天然的似醉非醉,加之他在文学方面所秉持的才华,总是招至一群敢爱敢恨的女生竞相追逐。

    但在陈野看来,这些所谓的细节,只不过是他做为一个男人,所必备的修养。他对所有的妹子,都是一样的待遇,与好感无关,更与偏爱无关,仅此而已。

    因为想有更多的时间码字,他常常向闵欢诉说这种被纠缠的苦恼,而闵欢听完,只是无声的一笑,不会给任何意见。

    在她看来,他其实很享受这些苦恼。

    虽然常常一起码字,但做为被动型人格,闵欢在感情上,并不喜欢这种拥挤的感觉。

    她反而觉得,像陈野这样的性格,做朋友会非常义气;但是做情侣,那就等于把自己密封在醋坛里发酵,因为无法把握,终会让人患得患失,情绪不宁,她自认并没有驾驭这种竞争型情感的能力。

    因此,她向来只是默默看着陈野生命中的女人,像韭菜一样,一茬茬来,又一茬茬的去,自己从不试图走近他的内心。

    但让她意外的是,毕业前夕,陈野却悄悄给她塞了封情书。这反倒让以理性自居的闵欢,有点不知所措。

    她不仅没有回,还因此从两个人所在的城市逃离。

    ……

    “老乡,要点啥哎,进来看看,我给你最低价!”正在闵欢陷入回忆时,老王媳妇拉客的喊叫声,再次从门外飘了进来。

    听着这个让她敏感的声音,闵欢伸出头往外瞅了瞅,看到老王媳妇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一副受着重伤还拼命工作的姿态。

    闵欢知道,伊茉这一架,不光白打了,还给了人家博取同情,攻心为上的制高点。

    但,如果抛开相互竞争的关系,她其实挺敬佩,老王媳妇身上这股子坚持执著的劲。能够这样长年累月始终如一的招揽客人,并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办到的事情。最起码,她身上就缺少这股子坚持的力量。

    而且,老王媳妇就像不放过任何猎物的狼,永远都不知道累,那种对猎物的敏感和主动占有之心,还真是如伊茉所说,比她更适合做生意。

    反思着伊茉的话,闵欢同时也分析着自己。越分析,越感觉自己选择的路,还真不适合自己,于是更加心乱了。

    看外面天色已经不早,坐了一天过山车的她,决定早点关掉店门,回去休息。

    正在她拎起包,起身去锁店门时,忽然收到伊茉发来的信息陈野说要去市场上看你,走了一会了,估计就快到了。

    陈野主动要来?这么快就不生气了?还是意识到自己说话难听了?从这个细节,闵欢再次感受到陈野内心的柔软,仍和当年一样,并没有丝毫的改变。

    算时间差不多该到了,闵欢忙又打开门,放下刚拎起来的包,起身去清理有些散乱的茶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