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决定了?”

    “恩。”

    “冲动?梦想?”

    “都是。”

    “……”

    沉默。

    一时间屋子里只有沉默。

    也只剩下沉默。

    凌乱的公寓之内,肖恩随手把一件件衣服胡乱的塞在床上的棕色手提包里。

    这是肖恩从印第安纳州莫斯维尔农场拿出来的手提包,小牛皮的包。

    老克洛斯亲手做的包。款式很旧,但经久耐磨,就像老克洛斯,一名传统的老牛仔。

    实际上肖恩也没什么要带的东西。

    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刮胡刀,小粉盒杜蕾斯,银质刻着‘ct’的zippo,剩下就没有了。

    这间公寓,肖恩原本想要委托给中介卖出去或者租出去。

    但是后来想一想,这个地方连警察都不会来,想要卖出去赚一笔钱,除非买这房子的那个人疯了。

    对此,肖恩也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最起码如果在洛杉矶混不下去,自己在这里还有一处落脚之地不是吗?

    “你也决定了?”肖恩点燃一根烟,看着一脸沉默不语的杜克,“你真的不和我去洛杉矶?你确定要回斯坦福吗?”

    “恩,我想我不适合洛杉矶。而且演员虽然是我的梦想,但是我觉得我还有其他让我喜欢的梦想。”

    杜克点了点头,不过也纠正了肖恩的话,“不过不一定呆在斯坦福,也许我会考虑一下去哈佛或者麻省去进修一下。加州的阳光太晒了,我想我应该会去波士顿。那里可是有我最喜欢的红袜子!还有凯尔特人!棒球与篮球的圣地。”

    “你如果把心思不放在《花花公子》女人的大屁股上或者那些该死的游戏里面,你也许能够获得诺贝尔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