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沈斯朝捡回家的。

    十二月的京城,格外冷。今年的雪下得早,而且大。鹅毛纷纷扬扬地洒下来,像是要把人间重新洗刷一遍似的,连家里养的畜牲们都死命往屋里挤。

    我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牲口,自然没有资格取暖。抱着左邻右舍施舍来的衣服,我在马厩里安了家。

    我是个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因为长得丑,吃得多,没人愿意收留我,这也是我能平安无事地活了十六年的原因。

    我时常怀疑就算自己脱光了躺大街上,也没人愿意多看我一眼。

    有句话说得好么,女人的安全感就应该自己给。

    其实我也有过很短暂的感情史的。那年有个乞丐说想娶我,以后一起要饭,我同意了。

    人总得有个伴儿不是?

    还是好心的邻居,给我俩搭了个简陋的香火台,拜了天地。

    就在最后一拜的时候,台子塌了,乞丐被砸死了,遭殃的还有几个围观群众。

    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撑台子的竹竿较劲,成个亲而已,这么激动干什么。

    就这样,我还没成亲就丧了偶。

    我用全部家当买了副薄棺材,把未婚夫安葬了。然后,挨家挨户去道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道歉,大约是觉得挺对不起大家的。

    刚敲开第一家的门,他家病床上的老头就咽气了。

    不是,我觉得这事真不能怪我。

    所有人都说我克人,还说别人是有选择的克,要么克夫、克妻、克双亲,我不一样,我是逮谁克谁。

    汝听人言否。

    所以,没人再敢接近我了,只要看到我,就会目露嫌弃,那是一种深深的厌恶和恐惧。

    作为一个乞丐,我的待遇从此一落千丈。

    今年和往年不同,所有人身上都多加了两层棉袄。没有了邻里的接济,我觉得自己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