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方才那个白衣裳的年轻人却要请自己吃顿酒,虽然看面皮不如自己,此话一出,也暗道顺眼了几分,所以男子不假思索就应下,大摇大摆晃到城中最大的酒楼前头,径直登楼,可是直到酒水珍馐由位身段上佳的女子端将上来,也没见打手的踪影。

    足足一个时辰,男子连碟边碗底都不曾放过,风卷残云,险些吃出泪来,直到第八坛酒端将上来时,才终究有些撑不得,将衣裳腰裤松了松,抬头诧异看了眼始终端坐的白衣年轻人。

    虽然不知为甚有这等好事,眼前少年气势举止,倒也勉强知晓不是什么寻常人,更别说方才好像还有条赤龙跟随,大概是看走了眼,但肯定不是什么寻常人物,于是男子很是尴尬笑笑,将敞开的衣襟默默裹上,看向年轻人时,也是频频咧嘴。

    而白衣年轻人不为所动,而是转头屋中看向同样惊异于男子肚量的女子,后者连忙回神,横琴在膝唱起曲来。

    而男子索性也单手撑起脑袋,边饮酒边听曲。

    “同那位老伯一般,我也想同你做个生意,价钱很高,买你手上的那枚剑穗。”

    “现在酒足饭饱,谁还卖贴身物件,不给一千两不卖。”分明聚精会神听曲,男子还是抽空回过一句,神情却是有些舒坦,不知是庆幸今日不曾犯病,还是庆幸能得个酒足饭饱,但两眼一直盯着女子膝前的琴,时时皱眉,时时舒展。

    “就一千两。”

    疯癫男子又侧头看过眼云仲,“两千两。”

    “不贵。”

    “老子是说两千两黄金。”

    “我说得也是两千两黄金。”云仲把手上杯盏放下,不经意问道,“可即使是给你足以与一国府库相当的金银,到头来不还是一样,既然是搁在心尖上的物件,就好好拿着,别总想着卖给旁人。”

    男子置若罔闻,两眼无神盯着女子手中的琴,如今酒楼之中点起灯火,唱曲的姑娘再看过眼男子,突然觉得这位远近闻名的疯癫人,好生收拾收拾,应该也挺俊朗。

    “这曲不好听,比我听过的差远了。”

    雪夜之中,男子又回到那处陋巷,裹起草席卷,却一时毫无睡意。

    怀中物,杯中酒,最好莫要相遇,但凡相遇,酒气更烈十倍,念想刮骨酒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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