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没了剑,但却是宿醉过后由打门外捡来一截破铁,纵使外表也是不凡,似是柄未开锋未磨尖的长剑,但可惜既无剑柄也无剑形,怎么看来,都同一柄宽窄相当的铁尺无半点差别,非要说是剑,难免很有些牵强。云仲宿醉过后得这枚铁尺,纵使如何回想都不知昨夜从哪捡的,但对于始终很是福薄的云仲而言,凭空得财,实属不易,也自然就不好意思将这柄很是掉价的铁尺扔出门外,索性用先前藏子规五岳的剑鞘收起,挎在腰间,第二日早早手抚眉心,呵欠连天走出府邸,心满意足瞧瞧秋日长天,盘过两下镇宅石狮的光滑脑门,就要再度上山。

    撞天缘时身侧无人,遇糟心事时,总要无端碰上几位相熟之人,于是窘迫一时不知比先前高出多少。

    叶翟嘴皮功夫不见得高,可今日早早出门,替自家夫人收回内里烛火燃尽灯笼时,正巧同走出门外的云仲撞到一处,见云仲眉眼躲闪,又是瞧见空出枚剑鞘,另外一鞘里插着柄铁尺,迟疑半晌不知言,最后却还是不曾忍住笑意,朝满脸尴尬羞愤的云仲放声长笑,半点面子不留。

    身旁水月很是无奈,戳戳叶翟腰间瞪过一眼后者,意思倒也明了,幸灾乐祸总不属好举动,更何况两人交情摆到眼前,又是前辈之于后辈,如何都不应当如此嘲弄才对。早在还未踏足此界时,两人同游共住的时辰,叶翟就时常提起那位曾登白毫山山门的小少年,很好的剑术,很好的心性,且是很好的脾性,起码同自己相当合得来,不想仍有相见之时。

    纵使叶翟一向称得上乖巧二字,水月指东,叶翟总不敢往西看上两眼,搁在寻常人家都无几个汉子乐意受管,不过落在这位身上,甘之如饴,长此以往,连性情本就颇为强硬骄横的水月都是有些拉不下面皮来,眼下瞧见叶翟连忙将笑意收去,踮起脚来,恨铁不成钢伸出一指点到后者脑门上。

    「旁人家中历来是男子主事管家,怎么轮到你这,倒如同是凭顶好看容貌混饭的白面郎君,叫旁人瞧去,多丢面子。」

    叶翟也不急也不恼,抬手抹去女子脸颊上一处絮绒,相当自然地替女子收回灯笼,自言自语似笑道,「为夫可是替媳妇管家许多年,那白毫山数百年春秋,早就看得腻味,半点好处都未曾敢向夫人讨,而今好容易再相见,无论如何都不乐意将心思放在别处,四时风光虽好,好不过佳人点唇角,哪怕只是看,到底心满意足。」

    水月犹豫一瞬,所以长街之上,两道身形靠得极近,而后才缓缓分开。

    叶翟满脸涨红,却不像是羞赧,反倒很是受用将另半张脸凑将上去。

    「劳烦夫人一碗水端平。」

    周遭街坊邻里,大多都同云仲相熟,也尽是知晓这一对模样皆是上上的眷侣,向来是不顾所谓矜持,但因两人皆是好相处的脾气秉性,又时常行善,当然也就是将两眼眯缝起来,装成不曾瞧见,暗地里头,却是笑这两位岁数不大的男女,的确是好胆量。

    云仲过江时,又搭那位老汉的小舟。

    今日日头谄媚,毫不吝啬秋光,洋洋洒洒挥墨落在蜿蜒远山,连绵渡口,就连已显出寒凉意味的江水,此时经无边无尽暖色秋光笼罩之下,亦是显得鲜活许多,粼粼波光腾云上,江畔山间,也许是人家炊烟挽留,或是无穷水汽牵连,处处能见秋光留痕。

    摇头晃脑的老汉显然早起饮过两口滋味不强,酒劲不见小的烈酒,渡江时多绕行一段路途,悠哉吼上几声此间独有腔调,本该苍凉怆然,而今听来豪迈劲头却是稳立上风。

    腰间仅是悬挂着一枚铁尺的云仲合眼。

    近几日以来,赵梓阳兜兜转转,在夏松边关之外足足冲杀近乎一整个来回,数度险些殒命,好在是凭最后半口气还在的时节杀出重围,逼不得已时,则是要将温养多日的内气施展些许,这才堪堪不曾教旁人掌中刀摘了脑袋,连日左冲右突,莫说筋骨震响,仿若铜铁锈穿,而今连血水外流的时节,都是有气无力。

    困兽犹斗强弩之末,叠到一处,便是险象环生,虽再没遇上甚襄阳的修行人,但迟迟不曾进夏松境内,任金山银山似的内气,同样苦撑不能。

    李扶安很久前就已是为替赵梓阳断后,将所剩内气一柄祭出,同追敌一并赴死,硬生生以这条半死不活的性命,换过伏兵百十,仅剩赵梓阳一人驾车,于边关大漠里穿行,马匹肋骨清瘦,喘息愈厚,但仍不曾进夏松一步。

    因为身后车帐当中,躺着自家的小师弟,如今还未醒。

    正当电光火石的一瞬息,盘坐在竹筏小舟里的云仲眉头紧皱,如是瞧见人世一角,虽瞬息闪灭,无端却觉得很是真切。尽管先前四君曾明言,人间一载,天上一日,兴许在此界中月余,外头不过两三日,可方才恍然所见,无论云仲如何自行规劝,却还觉得很是真切,没准因种种掣肘忌惮,自家那位三师兄,而今还未入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