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细算的魏澜只有在第一部电影才遇到,如今手上的资金充裕了,她又变成了前世那个一切为了电影服务,对其他东西都不上心的魏导了。

    如果能够一次性解决顾云那边合约的所有问题,让他心无旁骛的来拍戏,一千万以下是魏澜觉得不用多加考虑的价钱。

    因为这部电影的角色性质,对于演员的精神状况来说是一个挺大的挑战,魏澜有点预支‘精神损失费’的性质在里面了,尤其她还打算拍系列电影,需要和演员签长约,确保不会因为演员因素而需要在其他电影里面换人。

    当然,魏澜也不是非要逮着人塞钱那种,顾云的解约金赔付和具体片酬就交给王秘书去谈了。

    第二天收到这个要求的王秘书也是相当头痛。

    魏导哪都挺好,但是自从票房成绩好了之后,对于制作费用上的支出就开始不太管了,作为魏明杰的制作人还站在她那边,反正魏澜说要投资没有半点迟疑犹豫的。

    落到王秘书这种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上来,她的经济头脑和职业操守又让她控制不住的去尽量节省制作成本。

    从《女王》的部分配角开始,以及筹备这次公开选角,王秘书就承担了给魏澜‘打补丁’的工作。

    正所谓领导一张嘴,下属跑断腿,就是这个道理了。

    不过看看工资条上丰厚的奖金,王秘书表示自己还能再多担些担子。

    “顾先生,这是我们这里提供的合约。”

    这份合约上,除了全权为顾云赔付全部的解约金外,再额外给予他五百万的片酬。

    谈判就是讨价还价的过程,魏澜那边给了一千万这个标准,王秘书展现自己工作能力的地方,自然是要在提供顾云解约金的情况下,将其他部分的片酬往下面降。

    按照业界的标准,顾云虽然不是新人,但是这样的咖位,这部电影的片酬在五百万就是非常厚道了。

    给出这个条件,一个是因为魏澜给的预算充足,一个是因为王秘书提供了另一份角色协议,换句话来说,顾云能在解约金外还获得第二份片酬,是需要签署角色协议的。

    在这部电影以后会出系列电影,顾云承担的这个角色,无论在系列电影中是主角还是配角,必须保证能够配合出演、补拍。

    另外后续电影的片酬是按照上一部的票房比例来定档,这个标准很合理,同时规定了上限,防止演员后期漫天要价。

    顾云带了一个律师,这位律师是他的一个好友。

    虽然这几年他寂寂无名,但是却还是结交到了一些知心朋友,这位周律师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很早就想和经纪公司解约了,当时咨询的就是周律师,也是通过他,知道了自己原本所在的经济公司就是个通过解约金来赚钱的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