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兆头什么的,还是很重要的。

    开场第一个球,被罗伊希伯特给抢到了,然后直接传给了沈欢。

    安德鲁博古特不是不想抢,而是两天前的比赛中,沈欢故意的冲击着在篮下防守的他,弄得他被撞开了十几次,然后又被挤开了二十多次。

    这样高强度的对抗,对于他这个的大个子来说,是最为消耗体力的。

    哪怕是休息了足足两天,他都没有能完全恢复过来。

    想着安德鲁博古特的双腿都有些发软。

    所以才被罗伊希伯特给抢先了。

    接球后的沈欢,上来就遇到了克莱汤普森的防守。

    作为球队的两位头牌之一,克莱汤普森是真的拼命,无论防守还是进攻,他都用尽了自己的全力。

    他相当于是一个弱小版本的沈欢。

    但可惜的是,弱小和正常版本的人,是不能比较的。

    沈欢背靠着他一顶,然后直接一转一退,闪电般就甩开了克莱汤普森,杀向了金州勇士队的篮下。

    很有可能是最后一场比赛了,所以金州勇士队的球员再也不吝啬体力,而且还控制了自己的恐惧和无力感,由库里和特雷蒙德格林两人联合起来封堵沈欢。

    沈欢就站在他们两人面前,高高的跃起做出投篮的姿势,两人也连忙的跟着跳了起来。

    可就当沈欢上升到最顶峰的时候,他的手忽然往旁边就是一抛。

    从侧面杀过来的黑曼巴拿着球,跃起便是一个猛扣。

    “蓬!”

    篮筐震动之下,科比冲着沈欢大吼了一声。

    “这个球传得太巧妙了!”巴克利高兴得手舞足蹈,“自己吸引了三个防守队员,中锋还没来得及跑回来,只有一个球员也被沈欢给吸引住了,科比相当于打了一个训练球!能传出这样的球,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斯托克顿啊。”

    “你这么说起来,斯托克顿除了传球妙,他还和马龙一样,都是小动作的高手。”肯尼史密斯笑着道,“但哪怕是他们两个,只要不敢对沈欢下黑手,那么就一定会输给沈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