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仲千钧扭头走了。

    武凌霜带领他的保膘队原班人马,包括阴魂不散的阎旺鼎,另外就是牛头马面,一个掉头,转移一个方向,直插留殿镇的中心村落而去,那个村庄的村名就叫留殿。

    时间紧迫,刚刚转过头来,武凌霜就吓到了跑步前进的命令。

    这些人都是非常训练有素,平常走路都是健步如飞,这一跑步,速度就更加快得惊人了。

    只见他们一个个如同追风掠影,一晃就是老远。

    大家对这样的速度都是如同家常便饭,唯有一个成员不太适应。

    那就是新晋的警员小怜。

    也许再过三五个月,没有人是它的对手,可是现在还不行。

    这个小怜的法定看护人是陈落雁,但是抱狗这个活,却被甘当陈落雁奴才的阎旺鼎给承包了。

    没事的时候,小怜就窝在陈落雁的怀里,一旦有什么行动,比如今天这样的强行军,携带小怜这事,铁定由抱狗承包人负责。

    所以,跑步行进中,别人都是自己跑就行了,只有阎旺鼎是一人一狗,形成一个组合。

    本来开始的时候阎旺鼎还抱着小怜,大概觉得他的胸前很不舒服,小怜很快就离开那里,登上了他的肩膀。

    不得不说这个警犬的天资优良,小怜登上了肩膀,很快就在那里扎下了根,坐在那里,稳如泰山了。

    这就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色,人在地上跑,狗在肩上坐,一人负责低头猛跑,一狗负责抬头看路。

    那些视线不太清楚的地方,小怜还会找个高地,一边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这个高地,当然就是阎旺鼎的脑顶了。

    很快,小怜就发现,它不用如此如临大敌,应该很好地放松自己,看看风景什么的,放松一下。

    如果严格一些,就可以利用地形地物,联系自己的杀敌本领。

    嗯,一个跳跃登上脑袋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