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人群中的那个天娃,才显得比较正常。

    他的正常,不是没有如同其他人那样用各种东西打扮起来,而是他打扮得独具一格。

    他身都挂满了一样东西,就是那种巨大野猪的獠牙。

    那种獠牙,一只完好健壮的成年野猪,才只有两枚。

    牙口不好的,尚未成年的、打斗中獠牙折断的、后来獠牙宝贵被人拔了去的,就都不行。

    因为那些獠牙还要规格整齐一致,否则就由滥竽充数的嫌疑,极大影响整个獠牙套装的庄重。

    天娃虽然年纪小,对这些观念却很坚固,坚决杜绝残缺次品。

    所以他身遍盖的獠牙,一共一百枚,粗细长短,还有色泽,都是一模一样。

    自从上次对野猪的那场大战以后,天娃收集了他打死的那些野猪嘴里的獠牙,让后当作胜利品挂在身上炫耀。

    却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种做法,引领一个审美新潮流。

    许多人都来学他的样子,也弄一些野猪的獠牙挂上,心里就觉得赶上了时髦,甚为得意。

    如此一来,獠牙就成了一种稀缺物事,许多人热衷地用各种方法到四处收集。

    男子汉,以带上一枚獠牙为自己勇猛的象征,因为当时的习俗,只有自己杀死的猎物,才有资格把那只猎物身上的一个东西挂在身上。

    就如同收复了一个人给自己当奴隶一样。

    不同的是,那个野兽是被自己杀死,并且吃入了肚腹。

    如果有多余的,那就可以送给自己心爱的女孩。

    就如同后世的人送一束玫瑰花一样。

    不过,这枚野猪的獠牙,绝对比那束玫瑰价值高,意义也更加重大。

    凡是接受獠牙的女孩,立刻就和那个勇猛的男孩情动终身了。

    有这样能杀死野猪的男孩保护,她的安就高枕无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