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门外,那里已经围了几百人,不过,在四合院这个方向,人们还留了一边,没有人,所以百里良骝等人随意出去。

    老拉麦不知道对这样事情司空见惯呢,还是不当回事,正在那里大马金刀,坐在一个椅子上。

    说是椅子,也就是貌似椅子而已,实际上就是一个凳子,安了一个靠背,使得老拉麦可以坐在那里,稳稳地靠着那个靠背上,很有气势的样子。

    那些告状的市民,也没有什么规矩,就在他面前乱糟糟站着,不过也没有乱动,除了口里不停地诉说以外。

    百里良骝继续听他们说话,这才知道,他们翻来覆去地说的都是一个意思。

    “我女儿被某某那个叫狗蛋的臭小子给抢走祸害了,城主得给我家闺女作主!”

    “我家小闺女刚刚十二岁,就给大牛家的两个孙子给抢走了,现在也不知道死活,城主要派人给我救回来。”

    “城主!我家黑妮儿好不容易长到十六岁,吃了我无数粮食,还有各种好肉,却被二狗蛋昨天晚上扛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他们必须给我二枚獠牙……不三枚!”

    还有的很简单,直接提要求:“我家闺女当嫁之年,或者两枚獠牙,外加三箩筐玉米;或者人给我交回来,我把狗剩那小子打一顿出气。”

    “我家闺女有点笨,那个抢人的黄牛也不聪明,就把她嫁给黄牛就行了。”

    百里良骝大概数了数,损失了闺女的家庭,大概有四百户左右。

    暗暗吃惊中,百里良骝也是满腔怒火。

    这也太无法无天了!

    不就是吃了一盘炒饭嘛,们就如此猖狂,要是吃十天八天的,城的女人还不都叫们给祸害得一个不剩?

    乱世当用重典!

    斩乱麻需用快刀!

    百里良骝一气之下,已经打定了要杀它至少一半的主意。

    不过这个时候,百里良骝又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

    就是除了那波四百户告状的以外,还有一拨人也不少,起码也是四百户。

    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每一家都有一对男女,其中那个女的,看样子就是告状那家人的女儿,因为她们和告状的家人,多数是父母,也有是兄长的,还时不时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