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悬挂,头顶上的天,晴朗无暇,毒辣的阳光掉落在翠绿的叶子上,溅起斑斑光影,空气似乎都被烤的灼热。

    一辆轻卡行驶在坑洼不平的高速公路上,轰隆嘈杂的发动机声音,随着车身不断颤抖。

    高度公路两旁,葱葱郁郁的树木贪婪吸收着空气中的水分,似乎阳光并没有对它们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按理说秋天是万物凋零的季节,特别是深秋初冬的时候,枯叶应该洒满了一地,令人惊奇的是,末世以来短短几日功夫,这些树木花草反而生长更加茂盛,进一步占据了生存空间。

    散发着有些许油臭味的车厢里,十个人静默的坐着,表情严肃,全部身穿整齐的黑色作战服,装备精良,他们双手紧紧握在枪上,除了一人。

    两侧车身靠山部分被切割出一个三十公分见方的口子,用来通风换气,沈磊正是坐在通风口下方。

    这是一支战斗素质极高的小队,沈磊从他们近乎严苛的行为举止中便能看出。虽然说军人枪不离身,但谁又能整整拿着步枪保持同一个姿势三个小时,那不是仅仅是对体力的要求,更是对意志力的考验。

    从这些队员身上就可以看出,东江省作为靠海大省,驻扎素质一流的部队。前世林暮云能将华中基地发展成最强的三个基地之一,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不知道他们中几个是被强化过的。病毒强化的几率实在小的可怜,121寝室六个人能全部强化,上辈子该积了多少德啊,说是祖坟冒青烟都不过分。

    “你们杀过行尸吗?”沈磊终于忍不住打破车内压抑的气氛问道。

    没有命令,他们依旧保持僵硬的姿势,一动不动,连眼珠子都没有朝沈磊转一下。

    太不给面子了!

    “没有杀过行尸的新兵蛋子也被派来跟我一起行动,林暮云也太不把这次行动当回事了!难道说他就是派你们来送死的?”沈磊故意嚷嚷道,虽然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强兵悍将,但单靠十几个人就想在游荡着百万行尸的天水市来去自如,简直是笑话!他可以保证自己逃走,但他们呢?他们可以吗?显然答案很简单,不可能!

    或许他们手里都沾过血,但杀人和杀行尸是一回事吗?

    先不说猎杀行尸的难度,就算是普通人,百万人也足够将他们压成肉饼!

    同样的道理,如果他们能听从沈磊的指挥,这次任务的成功率便能大增,不是沈磊自吹自擂,而是混迹末世五年的经验教训在那摆着呢。

    战斗,他可以准确拿捏任何一个细节;撤退,他可以分析最佳的逃跑路线。

    这些,都是小队其他人不能比的,纵然他们拥有一流的战斗素养,敏锐的战斗本能,在行尸面前一切都是空话,那些家伙是普通人能比的吗?

    这支小队就像一柄尖刀,在沈磊手里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战斗力。

    沈磊虽然和林暮云,或者说是跟整个基地高层不对路,但并不想就这样带着一帮可敬的军人送死。

    “虽然不得不佩服你昨晚的表现,但也不是你侮辱我们银狼小队的理由。”果然,沈磊的激将法起了作用,一个身材微胖的队员沉不住气反驳道。昨晚不知哪个士兵误伤了沈磊,同为战友,他们心里还有些愧疚。没想到这家伙一晚上后跟没事人一样,着实让人惊奇。但银狼小队哪个人不是万里挑一的强兵,哪是他可以侮辱的。